- 发布时间:
2022-08-23 08:57 - 来源: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访问量:
- 字体【 大 中 小 】
邵阳市北塔新城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批前公示
《邵阳市北塔新城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于2019年12月通过专家和部门评审,经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0年第4次和2022年第3次会议审议,现已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拟呈报市政府审批。
依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主要内容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2022年8月23日至2022年9月22日
二、公式方式和地点
1.网上公示: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https://zrzy.shaoyang.gov.cn/
2.展板公示:邵阳市规划展示馆
三、意见反馈方式
如有意见与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署名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反馈给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科,联系电话:0739-5630981,电子邮箱: 3514426067@qq.com。(请注明“公示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四、附件
1.文本简介
2.主要图纸:区位图、土地利用规划图、市政公用及公服设施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
邵阳市北塔新城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简要说明
一、区域位置及规划范围
北塔新城一期控规位于邵阳市中心城区北部,行政管辖隶属于北塔区。规划范围西临北塔路,北至龙山路和雪源路(市府路),东面和南面与资江毗邻,总用地规模3.08平方公里。
二、规划背景及编制过程
该控规起编于1997年。2007年12月和2010年4月,因区内主、次干道的修建及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分别进行了调整。2016年10月,为增强规划可操作性,满足片区发展需要,原市规划局组织重新修编。2019年12月,修改后控规方案通过专家和部门评审。2020年11月,通过市规委会审议,并于2021年9月进行了公示。在拟报市政府审批期间,市产发集团于2021年12月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要求将市啤酒厂原规划为中小学用地调整为商居用地,以加快推进企业改制工作,解决下岗职工安置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经市领导同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启动了调规程序,并于2022年7月通过市规委会第3次会议审议。经与北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多次衔接后,形成本次北塔新城一期控规修改成果。
三、性质和规模
功能定位:以居住为主,集行政办公、滨水商业、滨水休闲等于一体的现代宜居区。
人口与用地规模:3.08平方公里,5.8万人左右。
四、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保留现状人居环境较好的单位居住院落及新建、在建等住宅小区,规划居住用地面积130.33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44.69%。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保留区内北塔区政府、市质监站、市应急局、北塔区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国安局、市人社局等现址办公用地;保留并扩建状元学校(初中),结合江北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迁建,改造配建1所小学,利用现有存量用地在观音庵地段新建1所小学,共布置1所初中2所小学;保留现状市中心血站,将现有北塔区人民医院改造为社区医院,新建1所社区医院;保留江北建材市场处新华书店,新建1处社区级文化活动中心;明确北塔保护范围和界线。规划此类用地面积25.67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8.80%。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保留工商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保险用地,维也纳酒店等旅馆用地,江北加油站用地;改造提升农贸市场3个,新建1个;打造社区商业中心和滨水商业街。规划此类用地面积44.98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15.42%。
4、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保留现状汽车北站,改造新建8处社会停车场用地(不包括西湖桥现有停车场),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62.34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21.38%。
5、公用设施用地:分别对资州变电站、邵阳市电信局、邵阳市广播电视局、北塔公园污水提升泵站等现有公用设施用地予以保留,并新增观音庵邮政支局和污水提升泵站各一处。规划此类用地3.18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1.09%。
6、绿地与广场用地:保留现状6处街头绿地,新增1处街头绿地,将北塔滨水公园和资江北路滨河休闲绿化景观带作为区内绿化景观系统建设重点。规划此类用地面积24.92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8.54%。
五、道路交通规划
区内以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组成道路网系统。按照“窄马路、密路网、小街区”要求,结合现状在原控规基础上新增加了部分支路(或巷路)。
考虑停车难问题,规划保留江北建材市场现状停车场,结合旧城改造新增7处社会停车场。其他地段的各类建筑建设时按《邵阳市交通影响评价(分析)编制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停车场的配建,机动车配建指标按B类区规定执行。
六、公用及公服设施规划
按市级、区级、15分钟生活圈(含10分钟生活圈)、5分钟生活圈、居住街坊五级设置。市级和区级设施依据总体规划配置,15分钟生活圈(含10分钟生活圈)、5分钟生活圈公共设施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配置,并与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等进行衔接。由于存量用地较少,高中生及670座初中生、1400座小学生需至邻近街区就读,其它公共设施能满足需求。
规划区设置社区医院2所、中心血站和门诊所各1个、初中1所(设36班,1800座)、小学2所(设72个班,3240座)、幼儿园8所、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所各1个、社区居委会8个、文化活动中心1个、长途客运站1个、社会停车场8个、加油站2个、菜市场4个、电信局和广播电视局各1个、邮政支局1个、邮政所2个、模块局6个、小型垃圾转运站9个、公厕19座、变电站1个、开闭所2个,排渍站1个、污水加压泵站2个、战备码头1个。
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序号 |
用地类别 |
用地代码 |
用地面积(ha) |
占城市建设用地(%) |
||
1 |
居住用地 |
R |
130.3330 |
44.69 |
||
其中 |
二类居住用地 |
R2 |
129.0665 |
44.25 |
||
服务设施用地 |
R22 |
1.2665 |
0.43 |
|||
2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A |
25.6686 |
8.80 |
||
其中 |
行政办公用地 |
A1 |
12.3088 |
4.22 |
||
文化设施用地 |
A2 |
0.7998 |
0.27 |
|||
教育科研用地 |
A3 |
7.5190 |
2.58 |
|||
其中 |
中小学用地 |
A33 |
7.5190 |
2.58 |
||
医疗卫生用地 |
A5 |
2.2001 |
0.75 |
|||
其中 |
医院用地 |
A51 |
0.7791 |
0.27 |
||
其他医疗卫生用地 |
A59 |
1.4210 |
0.49 |
|||
文物古迹用地 |
A7 |
2.8409 |
0.97 |
|||
3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B |
44.9755 |
15.42 |
||
其中 |
商业用地 |
B1 |
43.1140 |
14.78 |
||
商务用地 |
B2 |
1.2628 |
0.43 |
|||
其中 |
金融保险用地 |
B21 |
1.2628 |
0.43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B4 |
0.5987 |
0.21 |
|||
其中 |
加油加气站用地 |
B41 |
0.5987 |
0.21 |
||
4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
S |
62.5724 |
21.45 |
||
其中 |
城市道路用地 |
S1 |
56.9088 |
19.51 |
||
交通枢纽用地 |
S3 |
3.1184 |
1.07 |
|||
交通场站用地 |
S4 |
2.5452 |
0.87 |
|||
其中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S42 |
2.5452 |
0.87 |
||
5 |
公用设施用地 |
U |
3.1789 |
1.09 |
||
其中 |
供应设施用地 |
U1 |
2.9369 |
1.01 |
||
其中 |
供电用地 |
U12 |
0.3176 |
0.11 |
||
通信用地 |
U15 |
1.8654 |
0.64 |
|||
广播电视用地 |
U16 |
0.7539 |
0.26 |
|||
环境设施用地 |
U2 |
0.2420 |
0.08 |
|||
其中 |
排水用地 |
U21 |
0.2420 |
0.08 |
||
6 |
绿地与广场用地 |
G |
24.9174 |
8.54 |
||
其中 |
公园绿地 |
G1 |
24.9174 |
8.54 |
||
合计 |
城市建设用地用地 |
H11 |
291.6458 |
100.00 |
规划区城乡用地汇总表
序号 |
用地类别 |
用地代码 |
用地面积(ha) |
占城乡用地比例(%) |
|
1 |
建设用地 |
H |
291.9326 |
94.64 |
|
其中 |
城市建设用地 |
H11 |
291.6458 |
94.55 |
|
军事用地 |
H41 |
0.2868 |
0.09 |
||
2 |
非建设用地 |
E |
16.5246 |
5.36 |
|
其中 |
水域 |
E11 |
16.5246 |
5.36 |
|
3 |
城乡用地 |
308.4572 |
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