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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文明军 到夏县法院督导涉黑恶案件财产执行工作
近日,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文明军一行就夏县法院涉黑恶案件财产执行情况进行督导。夏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荆世星主持会议。
座谈会上,夏县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刘永杰对我院涉黑恶案件执行情况进行了汇报。在详细了解执行成效和存在的现实问题后,文明军局长传达了省高院督导组的重要指示,从提前谋划、倒逼规范、全力查封、设法变现、合理退赔等五个方面介绍了中院涉黑恶案件执行思路。对我院下一步涉黑案件财产执行工作提出督导意见和建议,一是涉黑恶案件判决生效后7日内必须移交执行;二是就涉黑恶案件刑庭要专门组织庭审调查和辩论,财产较多的要单独立卷,确保判决的准确性;三是及时向县委政法委反映涉黑恶案件情况,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减少疫情防控对刑事审判及执行工作的影响;四是法院要与检察院主动对接,接受其对涉黑恶案件财产移交及执行情况的监督。党组书记、院长荆世星对夏县法院涉黑恶财产执行案件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强调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相关负责同志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责任感,将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财断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认真贯彻落实此次督导意见,确保顺利完成“审判清零”和“执行清零”的目标任务。
原标题:《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文明军 到夏县法院督导涉黑恶案件财产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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