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扫黑除恶 | 恶势力团伙犯强迫交易罪最高获刑三年
宣
判
6月11日上午,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一起恶势力团伙案件。该恶势力团伙长期盘踞码头,休渔期间,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行向船主收取高额的渔船看管费。该恶势力团伙8名被告人犯 强迫交易罪 获刑,分别被判处三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六万元至三万元不等。↓ 戳下面链接回顾庭审 ↓
休渔期在码头强收高额“看船费” 恶势力团伙受审
法院经审理查明
自2014年休渔期起,被告人余顺富、裴小山等人在北海市海城区海角路水产码头,纠集被告人韩国海、裴朝海等多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水产码头内强迫休渔期回港停泊的船主必须将船只交由其犯罪组织成员看管,否则威胁驱赶船只,多次实施强迫交易违法犯罪活动。通过纠集被告人吴勇等人逼走竞争对手,该团伙垄断了该区域的休渔期看船业务。
恶势力团伙
该团伙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逐步发展成为恶势力,其中被告人余顺富、裴小山、吴勇是恶势力的纠集者。被告人杨文伟、韩国海、裴朝海等人是恶势力成员,参与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该恶势力在休渔期期间固定吃住在一起,由余顺富收取汇总“看船费”、管理安排看船业务;杨文伟收取“看船费”;对于不愿将船只交付“看管”的船主,裴小山、韩国海、裴朝海等多人就以砍解缆绳等方式实施威胁、恐吓。而吴勇等人则通过摆场架势等方式帮助余顺富等人逼走想要抢占“看船”业务的竞争对手,并承诺有事时出面摆平,进而从组织获取股份、分红等收益。
通过云间网上视频庭审系统宣判据船主们陈述,休渔期间,政府是不收取任何码头停靠费用的。附近海域没有渔船停泊位置,又担心休渔期间的台风高发,如果不交由该团伙看管就无法停靠,甚至还会被割解缆绳,没有办法只能接受高额的价钱。这个价格远高于请人看管的市场价。
图片来源于网络2014年至2018年休渔期间,该团伙通过上述手段对每艘渔船的船主收取5000元至7000元不等的“看船费”。
2019年,该团伙成员陆续归案。
公诉人出庭法院审理认为
宣读判决被告人余顺富等人伙同同案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 强迫交易罪。
此外,被告人吴勇伙同他人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 故意伤害罪。
判决根据被告人余顺富、吴勇等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海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吴勇犯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余顺富等7人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六万元至三万元不等。
来源:海城区人民法院作者:韩唐琦
扫描二维码
原标题:《扫黑除恶 | 恶势力团伙犯强迫交易罪最高获刑三年》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Android版
iPhone版
iPad版
- 澎湃新闻微博
- 澎湃新闻公众号
- 澎湃新闻抖音号
- IP SHANGHAI
- SIXTH TONE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