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中央督导组在内蒙古】扫黑除恶知识系列宣传(三十六)
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
随处可见的标语
茶余饭后街谈巷议
扫黑除恶成为老百姓最关注的话题之一
关于扫黑除恶的知识你究竟了解多少呢
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Q:各旗县市区、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报送涉黑涉恶台帐的要求?
A:
各旗县市区扫黑办和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建立涉黑涉恶案件台账,将案件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市扫黑办。各旗县市区公安局基层单位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将打击淫秽、赌博、吸毒、传销、拐卖、诈骗等违法犯罪案件或治安案件情况按月统计,报市公安局汇总后,每月底前报送市扫黑办。
Q:
纪委监委报送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台帐及信息的要求?组织部报送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情况的要求?
A:
纪委监委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台账,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开展调研督导、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件情况,定期报送扫黑办。
组织部将摸排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调整配强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建立“两委”成员负面清单和候选人联审机制、开展嘎查村(社区)“两委”成员背景审查等工作情况,每月底前报送扫黑办。
Q:
市扫黑办编发专报、简报和通报的要求?
A:
1、专报。主要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重大事顼、阶段性工作等重大问题,向扫黑办和同级党委汇报。专报不定期,一般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签发后,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名义报送。
2、简报。由扫黑办编发后,向上级扫黑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报送,印发至下级扫黑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其中,对特定案件等专项斗争情况简报,严格限定发放范围。简报一般每月刊发1期,集中反映全通辽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进展情况。
3、通报。主要围绕中央领导同志,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同志,自治区、市委领导同志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指示、批示、讲话,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部署进行通报,抓好学习贯彻。
举报方式:
电话:0475-4777836
邮箱:klqzfw@163.com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Android版
iPhone版
iPad版
- 澎湃新闻微博
- 澎湃新闻公众号
- 澎湃新闻抖音号
- IP SHANGHAI
- SIXTH TONE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