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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普定法院:诉前调解让遗产继承案和谐化解 法官上门服务让群众喜笑颜开
4月3日,春风和畅,阳光明媚。普定法院白岩人民法庭庭长严斌驱车赶往距离法庭驻地十多公里外的杨某翠家中,上门调解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件。
“真的是太麻烦你们了,大老远的过来帮我们把这个事解决了,我还在担心这么远的路,我家老太太年纪大了,坐不了车,我们要怎么去呢?这不,你们就来了。”当事人杨某翠高兴地说。
案情简介
已故村民谌某兴生前在贵州普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猫洞支行有存款58898.32元。2022年8月21日,谌某兴死亡后,按照法律规定,该笔遗产的继承人为其母亲杨某珍、妻子杨某翠以及其与杨某翠共同生育的四个子女,分别为谌某刚、谌某敏、谌某伟、谌某林。
据法庭调查了解,继承人杨某珍(逝者谌某兴母亲)已年满80周岁,行动不便,由继承人杨某翠(逝者谌某兴妻子)照顾,其余四个子女均在外地打工。为不增加此案当事人诉累,白岩法庭采取诉前调解方式,延伸司法服务群众触角,到当事人家中调解此案。
在法官达到当事人家中时,杨某珍、杨某翠均在家,经法官现场及电话调解,向当事人阐述清楚遗产继承的法律关系,并明确告知当事人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后,各方当事人均对此笔遗产继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被继承人杨某珍、四个子女(谌某刚、谌某敏、谌某伟、谌某林)均表示自愿放弃该遗产的继承权,同意由杨某翠继承该遗产。法官现场制作了调解协议书并由杨某珍、杨某翠现场签字,其余四子女均在诉前调解平台上进行线上签字完毕。至此,该遗产继承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件件小案关乎民生,桩桩小事连着民心。近年来,普定法院为方便群众诉讼,解决群众诉累问题,不断优化诉讼服务,将诉源治理工作与“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密切融合,不断深化“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一站式解纷”模式,法官深入农村一线,走进群众家中,开展上门调解、开庭审理等司法服务,引导更多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在减轻当事人诉累、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的同时,积极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法治效果。
来源丨普定法院 拟稿丨舒曼
编辑丨孙跃 审核丨 张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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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普定法院:诉前调解让遗产继承案和谐化解 法官上门服务让群众喜笑颜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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