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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房东:房屋出租时,千万别忘了做这件事!
很多房东认为
只要房子租给别人了
就可以坐等收租金了
@广大房东
要注意了
在房屋出租时
千万别忘了做这件事!
对出租屋居住人员信息进行实名登记
若不按规定进行登记
将会被依法处罚!
灵武市公安局马家滩派出所在出租房屋专项整治行动中快速出击,持续加强对辖区出租屋、流动人口摸排管理,坚决打击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近日,辖区接连有两位房屋出租人因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有效净化了辖区治安环境。
案例
案例一:12月14日,马家滩派出所民警在对马家滩村开展出租屋清查时,发现马某某于今年10月份将房屋出租给租户陈某,没有签订房屋出租合同也一直未向公安机关登记保卫承租人信息。该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相关信息,马家滩派出所对该房主马某某处以200元罚款的处罚。
案例二:12月16日,马家滩派出所民警在对杨家圈湾村开展出租屋请查时,发现马某于今年11月底将房屋出租给王某某等外来务工人员居住,马某一直未向公安机关登记承租人信息。该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相关信息,马家滩派出所对该房主马某处以200元罚款的处罚。
01
出租房屋登记是指什么?
根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中规定,房屋出租人应当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
02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房东们要做些什么?
1、履行出租屋治安安全责任
不得向未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的自然人、未提供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证明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出租房屋;督促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中的流动人口及时向公安机关申报居住登记,承租人或者共同居住人为境外人员的,督促其办理临时住宿登记;发现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涉嫌违法行为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配合查处。
2、做好自主申报工作,按规定登记报送承租人、共同居住人信息
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自主申报工作,对承租人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报送。
编辑丨小枣
审核丨大拿
供稿丨马家滩派出所
原标题:《@广大房东:房屋出租时,千万别忘了做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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