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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反家暴防线—兰坪县人民法院发出2022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近日,兰坪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立案申请,申请人张某珍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其丈夫对其及其亲属进行殴打、威胁、骚扰、跟踪等行为。兰坪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在向双方送达裁定后,同时向两个社区(永兴社区、永泰社区)、两个辖区派出所(金顶派出所、北区派出所)进行送达,共同筑牢反家暴防线。
案
情
回
顾
申请人张某珍与被申请人和某系夫妻关系,因双方是重组家庭,婚后被申请人经常对申请人实施家暴,2022年9月4日,被申请人再次对申请人及孩子实施家暴,申请人报警后,金顶派出所对双方进行了批评教育后依法作出《治安调解协议书》。申请人因被申请人的家暴行为躲出家门,在其哥哥家暂住,被申请人通过电话对申请人及家属进行言语威胁,申请人遂向兰坪县人民法院求助,依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提起离婚诉讼。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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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坪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立案庭承办法官立即对其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能证明被申请人和某对申请人张某珍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张某珍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依法作出裁定:一、禁止被申请人和某对申请人张某珍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和某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张某珍及其相关近亲属。
裁定作出后,法院立即向被申请人和某进行了送达,但发现和某未在家中,且两个手机号均处于关机状态,社区也无法联系到和某。送达人员先对和某儿子进行了留置送达,后在社区和送达人员的不懈努力下联系到了被申请人和某。送达人员明确向其告知:被申请人和某从即日起不得对申请人张某珍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和某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张某珍及其相关近亲属。如被申请人和某违反上述禁令,法院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送达人员也对申请人张某珍进行了送达,告知其离婚诉讼办结前,申请人的人身安全受法院保护,申请人在遭遇到被申请人家庭暴力时,可以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者向所在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在法院作出保护令裁定后,依法向双方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了送达,共同筑牢反家庭暴力的防线,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实施。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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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在保护令有效期内,如被申请人违反保护令禁止事项,继续对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供稿:立案庭 李寿平
原标题:《筑牢反家暴防线—兰坪县人民法院发出2022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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