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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先锋在行动 | 陈江涛:为逃避执行,自导自演执行异议?拘留+罚款!
青年先锋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院“提质增效 争先进位”百日办案竞赛活动,营造比学赶超的办案热潮,现开设青年先锋在行动专栏,展示青年先锋队队员在审判执行各项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和感人故事。
执行局法官助理 陈江涛
自“百日办案竞赛”开展以来,我执结案件共计64件,资产处置组排名第一。在多办案的同时,用心对待每个执行案件。在一起拆迁补偿款纠纷的执行中,着眼于细节,挖掘证据,即便案外人“零口供”,依然形成完整证据链,对其做出司法拘留,并处罚款5万元的处罚!有效促使被执行人全额履行了义务,震慑了虚假执行异议行为。
被执行人A公司是一家曾经的明星房地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刘某泉年事已高且卧病在床多年,公司日常由其两个儿子刘大、刘二经营,刘大、刘二自恃父亲是法人,且公司为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拒不履行本院的判决文书。在对公司名下的一套房产裁定拍卖后,马上就有案外人提出买受人执行异议,使得房产的处置被按下了“暂停键”。
我没有放弃,马上对公司账户交易流水进行查询,发现公司账户有大量租金收入,且资金均转入了刘大个人的账户中。掌握初步证据后,先是止付了承租人B公司的租金,然后对公司展开了搜查,扣押了刘大经营公司审签的财务账册,并对刘大传唤调查,在大量证据面前,刘大对其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身份供认不讳,在掌握证据后,告知刘大等待法院处理,而后刘大却失联了。为此,我多次带着同事早晨、半夜至刘大居住地进行查找,均未能查找到刘大的踪迹。租金的执行也因B公司提出异议而被迫中止,刘大不到案,租金无法执行,案件再度陷入了困境。
我仔细查看了B公司邮寄过来的执行异议邮件封面,邮寄人显示为“刘某”,申请书中留的联系人为“张某”,针对该两人的身份,我重点展开了调查。果然,两人竟然均为A公司的员工,初步判断极有可能是A公司主导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妨碍本院执行。对该二人传唤调查后,其均承认了是刘二的妻子周某唆使打印了“异议申请书”并至B公司盖章后邮寄至法院的事实。而周某却对上述事实拒不承认,对周某使用的手机进行搜查后,提取了大量的涉及修改、完善执行异议申请书的聊天内容作为证据。为了固定证据链,又马不停蹄地至B公司展开调查。B公司指出,其并未有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的意思表示,向法院提交的异议申请,系A公司主导实施的至其公司要求配合盖章的行为,并向本院出具了说明书进行澄清,案外人周某主导B公司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妨碍执行的证据链形成。
在我们收集了上述证据后,见势不妙的A公司积极履行了本案的全部义务,但其妨碍执行的行为极其恶劣应当予以处罚,周某在证据面前依然对上述事实拒不承认,本院依法对其作出了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任何妄想以虚假事实来对抗执行的行为,终归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作者:执行局 陈江涛
原标题:《青年先锋在行动 | 陈江涛:为逃避执行,自导自演执行异议?拘留+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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