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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咖云集!成都法院民事庭审优质化庭审示范与理论研讨会召开
原创 成小法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
由成都中院主办
武侯法院承办的
2022年全市法院
“民事庭审优质化”
庭审示范与理论研讨会
在武侯法院召开
成都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咏梅,中国应用法学会研究所研究员、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审判员冯文生,四川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左卫民,成都中院二级高级法官谷金霞,成都市政协委员、律协副会长胡海玲等参加庭审观摩,共同围绕“事实查明为核心的民事庭审优质化”主题开展理论研讨。
示范庭审观摩阶段
武侯法院陈克刚法官主审了李某诉某美容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
李某于2019年7月前往某美容医院进行祛眼袋手术,术后因眼部不适和视力模糊等问题多次前往某美容医院复诊治疗,均不见好转,遂至一审法院诉请某美容医院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庭审过程中,针对案件所涉专业性问题和鉴定意见,由鉴定人、专业人员出庭接受质询,主审法官陈克刚经实质化审查认定,查明了李某的眼部疾病与某美容医院进行祛眼袋手术及术后诊疗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并当庭宣判。
与会现场观摩人员一致认为,该次民事示范庭审总体情况良好。
一是主审法官庭审掌控能力和审判技巧娴熟,充分保障了庭审程序流畅、庭审效率高。
二是对于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主审法官能精准把握关键事实和重点证据调查认定,整体业务水平高。
理论研讨阶段
"杨咏梅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杨咏梅副院长全面介绍了成都法院民事庭审优质化改革工作相关情况。
【改革进程】
民事庭审优质化改革6年时间内,陆续出台文件共计11个,包括4个核心文件、6个配合推动工作方案和1个工作意见,涵盖了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全部内容,系统、全面、详尽地给法官提供了优质化庭审的方案,为推动民事庭审优质化提出了路径指引。
【改革成效】
在改革推进过程中,成都法院先后累计有300余名民事庭审法官积极参与,推出优质化示范庭审4146件,形成以《遵循现代诉讼理念推进以庭审优质化为重心的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为代表的优秀课题成果29篇,并相继出台了多类案件审理指南,指导两级法院统一民商事案件裁判尺度和司法裁判标准。2021年,成都法院开展首届民事庭审竞赛活动,制定三个制度性规范,颁发首届金法槌奖表彰具有排头兵性质的“十佳法官”。
【深化方向】
着力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立体化、良性化的生态圈。一是持续依托高校平台资源,深化与在蓉高校的理论研究合作,将高校理论资源优势与两级法院司法实践经验充分融合。鼓励法官和青年干警积极参与到高校的合作课题研究当中,加强涉及民事庭审领域及民事司法改革问题的研究,形成一批具有前瞻性、代表性的课题成果和改革成果。二是切实落地落实法律职业共同体“三同机制”,邀请成都市律协全面参与民事庭审竞赛活动,市律协各专业委员会以律师专业、中立的视角负责评选2022年度百优案件。
【深化目标】
以庭审优质化改革工作为抓手,注重“七类案件”庭审要素的梳理、总结和提炼,做到“庭前程序更加管用、庭审程序更加集中、裁判文书更加精准、审级管理更加明晰”,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民事庭审优质化改革“成都经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谷金霞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
谷金霞二级高级法官多角度解读优质高效庭审核心重点。
一是充分利用庭前准备程序,通过庭前会议有效解决案件的主体问题、程序性问题、以及争点的固定,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
二是庭前准备程序与庭审应充分衔接,避免庭审审理的低效、冗长;
三是法官胸中有沟壑,争点整理应有层次与进阶,将争点作为庭审脉络主线,引导查明案件事实,充分控庭下庭审程序流畅、庭审效率高;
四是针对类型化案件、专业化案件,充分发挥要素式审理模式的优势作用。
"左卫民
四川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
左卫民教授重点围绕“争点”与“判点”指出了优质化庭审的实现路径。
“争点”是当事人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和答辩意见提出的主张;“判点”是法官因作出裁判而需要查明的事实和法律关系。因诉讼请求不明确、诉讼技巧等原因,“争点”与“判点”存在一定程度的不重合性。优质化庭审就是要通过庭审程序让“争点”与“判点”相重合。具体而言:
一是在“争点”的基础上,法官应恰当行使释明权厘清请求权基础,将当事人“争点”补充、引导为查明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所需的争议焦点上,即“判点”;
二是法官把控庭审进程与方向,充分行使释明权,引导当事人围绕“判点”充分发表诉辩意见、举证、质证,实现案件事实查明在庭上;
三是法官适度开示证据认定及心证过程,力求裁判结果形成在庭上。
"冯文生
中国应用法学会研究所研究员、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审判员
冯文生法官从庭前会议的功能和庭前任务两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一方面,庭前会议的功能是消除案件争点。通过法官行使释明权,当事人行使辩论和处分权,将诉辩争执“化整为零”“化繁为简”“化难为易”,以实现“求同存异”“聚同化异”“凝聚共识”聚焦争点,简化争点直至消除争点。争点消除则无需开庭审理,即行和解或经行裁判。如果争点无法通过当事人自行消除,才有必要进入庭审阶段。
另一方面,以“三图三报告”为载体落实庭前会议任务。为确定庭前会议成果,提升庭审质效,可探索和建立“三图三报告”机制,即要件事实发展过程图、法律关系导图、审判思维导图及庭前会议报告、争点分析报告、法律文献检索分析报告,以“三图三报告”为载体落实庭前会议的任务。域外经验表明大量案件可通过庭审会议了结,而不必进入庭审。
"张静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张静院长认为,庭前会议与庭审程序的衔接中需重点关注庭前会议准备的充分性与庭审过程的聚焦性。
庭前会议时,应当对诉辩双方的争点进行全面、精准的梳理,有效组织和引导诉辩双方围绕庭前会议确认的争点组织证据、发表诉辩意见。
借助庭前会议的争点推动庭审高效进行,过滤无争议事实和证据,让庭审过程更聚焦。
"张引千
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张引千副院长认为优质化庭审就是将要件审判九步审判法融入到办案过程中。
要件审判是以确定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核心,从固定诉讼请求、法律关系、到寻找并确定请求权基础和抗辩权基础,在固定当事人争议焦点、分配证明责任、直至根据实体法法律规范的构成要件进行逻辑分析,并最终作出裁判。
要件审判法就是要在程序法和实体法之间建立连接点、在纠纷事实与法律规范构成要件之间建立连接点、在法官诉讼指挥权与当事人处分权之间建立连接点。
"胡海玲
成都市政协委员、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胡海玲副会长提出3点建议:
一是要充分庭前会议功能,让庭审准备更充分,庭审效率更高;
二是法官庭审中要调动各方当事人的主动性,引导各方充分辩论,辨明案件事实法律适用;
三是优质化的庭审应聚焦案件争点,以争点查明案件事实,二次整理争点有利于当事人有针对性地举证、质证,使得庭审进程逻辑清晰,庭审质效更高。
成都中院融媒体工作室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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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4期>第1334期>本文编辑丨李琪
校审丨胡思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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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大咖云集!成都法院民事庭审优质化庭审示范与理论研讨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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