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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为家?中央电视台《一线》栏目报道房山法院执行案件
“离婚后法院判决分割财产的钱你给了吗?给了有证据吗?”
“她要是想看孩子得问我妈,非要接走就甭想再送回来!”
在这起离婚纠纷中
被执行人杨某青未完全履行
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
申请人刘某蕊
同时主张对孩子的探视权
案件执行过程中
双方分歧较大
发生激烈争吵
……
执行法官崔光伟耐心疏导
现场释法析理
明确双方应履行的法律义务
“我嫂子跟我父亲说,活着不养死了不葬,我父亲才说就跟着我们姐俩过的……”
“拆迁之前,她们姑奶奶不出面,老家拆迁了,她们都来抢了,她们就是为了要拆迁款……我们也不是说不给老人养老……”
节目中另一起追索赡养费案件中
被执行人王某林
6个月未支付父亲赡养费
执行当天
王某林拒绝露面
王某林的妻子和大姑姐针锋相对
法官果断分析情势
口头拘传王某林
经过几番周折
王某林的妻子将3000元赡养费
交到了法官手中
近日,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CCTV-12《一线》栏目报道播出了房山法院执行一线工作纪实片——《何以为家》,对执行局苏银华、崔光伟、王得壮执行的离婚纠纷案件和追索赡养费案件进行深度报道,执行局负责人张仲健接受了记者专访。
案例一案情回顾
画面中争执不休的两个人,是申请人刘某蕊与被执行人杨某青,由于杨某青称自己已经履行完了判决,与刘某蕊的说法不一致,因此,法官对双方进行当面核查。
两人的矛盾之所以难以调和,主要还是与那段失败的婚姻有关。
2021年3月,杨某青与刘某蕊通过诉讼离婚,房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婚生子小彦由杨某青抚养,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配,两辆小轿车实物归杨某青所有,折价款15万余元由杨某青补偿给刘某蕊,判决生效后近一年,刘某蕊称杨某青没有履行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于是,向房山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崔光伟发现,杨某青虽然始终强调自己付清了欠款,但是,在每次被要求提供证据时,他总是试图转移话题。
凭借多年办案经验,崔光伟分析,杨某青极有可能是在逃避执行,多次催促无果后,他对杨某青进行现场说服教育,并责令其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杨某青向法官承诺,三天之内就会把案款打到法院账户,为表决心,他还写下了保证书,执行工作初见成效。
案例二案情回顾
在这场分家析产纠纷中,父亲与儿子王某林积怨已久,王某林认为自己是家中长子,拆迁补偿款和安置房理应归他所有。
父子俩因此发生了激烈的冲突,父亲以不履行赡养义务为由将儿子王某林告上了法庭。
2015年6月18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王某林需每月向父亲支付赡养费500元。
被执行人王某林6个月未支付父亲赡养费。执行当天,王某林拒绝露面,王某林的妻子和大姑姐针锋相对。
据案件代理人提供线索,被执行人王某林可能在窦店镇一处公园做保安,为防止其故意躲避,执行法官并没有事先通知他,而是直接驱车前往公园寻找。
满怀希望而来,却满载失望而归,找寻王某林的工作始终未能取得有效进展。为推进案件顺利执行,法官们不得不临时改变执行策略。
为寻找新的突破口,苏银华法官带领速执团队当即决定,折返王某林家,争取做通王某林妻子的工作,以督促被执行人王某林尽快履行法定义务。
经过几番周折,王某林的妻子将3000元赡养费交到了法官手里。
节目最后,房山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张仲健接受采访时表示:
房山法院执行局通过深化司法改革,在首执案件办理过程中,成立速执团队。“速执”是房山法院为推进解决执行困境而制定的专项执行机制,主要承办标的额在5万元以下和产权过户、刑事罚金等固定类型的案件。速执团队存在的意义主要是通过快审、快立、快执,让老百姓利益通过高效执行、快速执行得以完全实现。
首执案件里边的普执团队,办理相对疑难复杂的执行案件,通过法律手段、执行措施,精准高效的解决复杂的执行案件,充分体现出司法的尊严,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供稿:房山法院
原标题:《何以为家?中央电视台《一线》栏目报道房山法院执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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