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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政法人丨通榆法院:疫情无情法有情 执行解困独居老人
3月26日,通榆法院立案庭刘明晶法官又一个“周末无休”的日子开启,她要去申请执行人杨某奇家中为其送赡养费和自己为他购买的大米、豆油和青菜等生活必需品。
杨某奇六十来岁了,在本应享受天伦之乐的年纪,因自己三级残疾,身患疾病无劳动能力,独自一人居住且儿子拒绝赡养,老人无奈之下与儿子对簿公堂,2021年通榆法院判决儿子每年3月20日前向老人支付1200元赡养费。虽然仅仅是1200元,但却是保障其基本生活的重要支柱。今年3月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儿子杨某不便出行,加上杨某奇没有微信,赡养费不能及时送到老人手中。刘明晶充分考虑到当事人的的实际困难,决定亲自将赡养费送到老人家中。
老人颤抖着双手从法官手中接过赡养费,不住地说着感谢,听到老人感激的话语,法官多日的疲惫瞬间消散。
疫情期间,通榆法院深入了解当事人的特殊困难,做到“特事特办”,确保了每份生效法律文书背后所涉及的合法权益都能够得到实现,践行了法院人的职责使命和担当。同时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以不见面的“云办公”形式加快推进案件进展。
战“疫”路上,司法为民的步伐始终向前。通榆法院干警坚守岗位,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努力让司法服务更加高效便捷地抵达群众身边。
原标题:《战“疫”政法人丨通榆法院:疫情无情法有情 执行解困独居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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