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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5人被抓!鹤壁人千万别干这事儿,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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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鹤壁市公安部门
查处3起非法买卖、
存储烟花爆竹案件
抓获5名违法行为人
淇滨区4人被抓
1月22日凌晨,市公安局淇滨区分局黎阳路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群众报警,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展开调查。根据线索,民警在大梁庄村一居民楼内摸排出一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的窝点,抓获违法行为人裴某、苏某、单某3人,并缴获大量还未售出的烟花爆竹。截至目前,民警梳理出该窝点在淇滨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记录65条。淇滨区公安分局食药环大队对梳理出的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记录进行核实,对已经流入市场的烟花爆竹将逐一追回。
1月24日,黎阳路派出所又抓获一名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人吕某,查获烟花爆竹3箱。
鹤山区1人被罚
1月24日,姬家山乡派出所民警、辅警在辖区开展“双禁”宣传时,在石鼓沟村村民田某经营的小卖铺内发现柜台上陈列有少量火柴炮,随后民警又在其家中发现大量烟花爆竹,且该小卖铺无相关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和存储资质。后经调查,违法行为人田某对其非法买卖、存储危险物质的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局鹤山区分局依法给予田某行政拘留十二日并收缴各类烟花爆竹的行政处罚。
新闻多一点
全面禁售禁放烟花爆竹!违者将……
近日,鹤壁市“双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对禁售、禁放烟花爆竹作了明确规定。
鹤壁市自2021年1月1日起实行全市域(所有地域)、全时段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对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依法责令停止销售、燃放,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视情节给予罚款、治安拘留处罚;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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