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答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职工对劳动法规与政策的认识,增强职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引导职工理性维权,宝安区总工会特推出“法律热线”专栏。
法律热线第68期
不知不觉2021年只剩1个多月了
大家的年休假休了吗?
关于年休假,想必大家也有一大堆疑问
今天给大家讲讲年休假的小问题吧~
01
问
哪些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
答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此12月为累计时间,可以为同一单位或不同单位,有些单位认为是在本公司连续满12月,是对年休假制度的误读。
02
问
职工应享受多少天带薪假期呢?
答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03
问
哪些职工不享受当年的休假?
答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04
问
职工可以分段休假吗?职工年度内不能休假,是否可以跨年度休假?
答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但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否则要支付工资)。
05
问
职工可以自行决定年休假嘛?
答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一般情况下,职工休年假是由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审批的过程就是双方沟通协商的过程,协商内容包括休假日期和时间长短。双方沟通协商时,虽然用人单位要“考虑职工本人意愿”,但这只是影响因素之一,最终休假须由用人单位统筹安排,决定权仍在用人单位。
也就是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有权决定是否批准职工在选定的日期休年假。因此,如果未经用人单位批准,职工是不得擅自休年假。
06
问
如果单位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话,怎么办?
答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07
问
用人单位何种情况下可不支付年休假工资?
答
用人单位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2.职工因个人原因放弃年休假;
3.职工以书面形式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申请。
(注:如未同时满足上述条件,仍视为用人单位未履行法定责任,应当支付未休年假补偿。)
08
问
年休假可以多退少补吗?
答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少的即未休完需要发工资。
09
问
员工离职时,应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如何折算?
答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注:日历天数有一天算一天,无需剔除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离职时当年度的年假还没休完的,方法一般有二:一是在离职前安排休完;二是支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工资报酬。
10
问
单位组织旅游能否代替年休假?
答
劳动者具有自主安排休假时间与方式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安排之时亦应尊重职工的个人意愿。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旅游前,和职工说明了需要使用年休假,并且征得职工同意后,才能算单位已经安排了年休假。
※本期法律观点由宝安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阎虹宇律师指导,张琛琪实习律师撰写。
阎虹宇 13590243121
宝安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
广东新本律师事务所律师
擅长处理劳动合同、民商事经济纠纷,在企业用工制度完善、用工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处理工作经验。
张琛琪 18617079216
广东新本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精彩推荐
法律热线 | 双十一的快递都收到了吧~不喜欢却不能退货怎么办?赶紧点进来!
2021-11-11
法律热线 丨“新员工不喝酒被打耳光”上热搜,网友炸锅了!
2021-11-04
宝安工会原创出品,转载请注明出处。
参与|维护|建设|教育
最贴心最懂你的工会君!
宝安工会与你在一起!
服务热线:2991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