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阳圈|关注】最新征地信息!涉及济南起步区11个村!
近日,济南市发布多则拟征收土地公告,涉及崔寨街道与太平街道11个村,征地用途主要用于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新材料产业园区、 济南国际标准地招商基础设施道路及管网(济太路以南)工程、 智能制造产业园A-1地块建设。
具体征地村落如下:
东万村
地块1范围:牛家村以东,韩家村以西,高道口村以南,大刘村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济阳区崔寨街道东万村。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拟用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南郭村
地块1范围:G220以东,张高村以西,北郭村以南,牛家村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济阳区崔寨街道南郭村。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拟用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公园绿地。
邝家村
地块1范围:规划路谢胡路以东,规划路纵三路以西,规划路横四路以南,规划路横一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济阳区太平街道邝家村。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拟用于济南国际标准地招商基础设施道路及管网(济太路以南)工程建设,开发用途为公园绿地、水域用地。
范铺村
地块1范围:义和村以东、以北,簸萁刘沟以西,小刘村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济阳区崔寨街道范铺村。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拟用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义和村
地块1范围:邓官村以东,簸萁刘沟以西,小刘村以南,史坞村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济阳区崔寨街道义和村。
牛家村
地块1范围:G220以东,东万村以西,南郭村以南,北赵村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济阳区崔寨街道牛家村。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拟用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公园绿地。
小刘村
地块1范围:北赵村以东,簸箕刘沟以西,大刘村以南,义和村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济阳区崔寨街道小刘村。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拟用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大刘村
地块1范围:东万村以东,簸萁刘沟以西,韩家村以南,小刘村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济阳区崔寨街道大刘村。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拟用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北赵村
地块1范围:G220以东,小刘村以西,牛家村以南,邓官村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济阳区崔寨街道北赵村。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拟用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邓官村
地块1范围:青银高速以东,义和村以西,北赵村以南,史坞村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济阳区崔寨街道邓官村。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拟用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清宁村
地块1范围:武大村以东,清宁沟以西,小蒯村以南,辛街村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济阳区崔寨街道清宁村。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拟用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崔寨片区智能制造产业园A-1地块建设,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财政金融部、经济发展部、社会事业部和崔寨街道办事处拟于 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10月16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济南市济阳区第Ⅰ级区片每亩补偿7.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济南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2000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拆迁,按照街道办事处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安置。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济南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自公告结束前向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会同有关部门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提出的合法诉求要认真复核并妥善处理。
特此公告。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6日
发布日期:2022年9月16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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