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示范区分局组织学习《开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为进一步助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营造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1月14日上午,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组织干部职工共同学习《开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会上,示范区分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李顺带领大家领读《条例》,对其中的部分条款进行详细解读,并提出学习《条例》的目的是推动执法人员提高政治站位、转变工作作风,积极主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辖区企业创建更优发展环境。
李顺强调,要把学习《条例》作为今后一段时期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的重要内容,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工作,全面落实各项惠企便民政策,积极主动为企业服务。在此基础上,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养和业务能力,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企业发展重点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助企活动,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让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经济发展“同频共振”。
下一步,示范区分局将定期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措施、规范执法方式,通过支持企业项目建设、推动企业降本减负、加强惠企政策落实等持续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示范区分局李倩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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