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推行“人社调解+司法确认”调解劳资纠纷
近日,榕江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司法确认案件作出裁定:申请人某沙场有限公司与王某、曾某等4人经榕江县综合治理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从服务大厅受理联合调解到拿到裁定书用时仅一个多小时,高效快捷解决当事人纠纷的同时,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榕江推行“人社调解+司法确认” 模式调解劳资纠纷,群众自发组织为榕江县综合治理中心赠送锦旗
据了解,榕江县综合治理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是由榕江县政法委牵头组织人社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法院及信访、林业、检察院、司法等部门派专人入驻组成。对来访投诉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欠薪案件本着“应调尽调”原则,实行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地点、集中综合调解,按照法定程序于当天依法出具裁定书对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进行了确认,让来访投诉人不花钱就能解决矛盾纠纷,减轻司法诉讼成本,从而最大限度降低纠纷解决的社会成本,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榕江县综合治理中心组织开会讨论
据悉,截至目前,榕江县综合治理中心已成功开展“人社调解+司法确认”案件4起,帮助96名农民工追讨工资57余万元。该模式不断强化合力,有效促进案件化解,以实实在在的举措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杨正海
编辑 石含开
编审 沈安永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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