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奇特婚俗:男嫁女娶
看好了,坐轿的可是新郎官!
地处甘肃省东南部,陕甘川交汇处的陇南康县,作为中国西南民族经济文化交流的走廊,由于独特的地域环境和历史上的民族变迁,在这里留下了许多丰富多彩的民族民俗文化。
作为氐羌文化和秦陇文化的交汇地,在康县南部一带,祖祖辈辈沿袭这一种“女娶男嫁”的婚配习俗。这种婚俗又称“女婚男嫁”,当地人称为“抱儿子”或“当娃”,它与传统意义上的“倒插门”不同,也非少数民族婚俗,是一种极为少见的汉族婚俗。
根据当地的历史资料、人们的服饰、民间习俗以及流传的民间故事考证,这种婚俗源自于太平天国的神秘传说。相传,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率领的部队在四川大渡河被清军击溃后,一部分太平军辗转进入了秦巴山区康县境内,为了躲避清军杀戮,纷纷以男嫁女婚的方式改姓换名隐居下来。
由于康县南部山高林密,野兽和土匪经常出没,为保护自身和财产安全,从宋代起,康南一些有女无儿户便从远方招女婿来顶立门户。同时,由于该地区属陕甘川交界带,历史上社会动荡,战祸不断,外地一些青壮年男子,为躲避战乱或逃避抓丁,纷纷逃到此地,一部分自己安家落户,大多数则被招赘上门定居于此。经过数百年的世代相承,形成了当地一种独特的古老奇异婚俗。
康县的“女娶男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男到女家,更名入籍”。即男方嫁到女方家后,一切遵从女方家族的习俗和规矩,改名换姓,作为儿子与妻子一道称呼女方家族成员;另一种是“二门俱开,两来两去”。婚后男女双方均保留原有姓氏,男女都有继承双方父母遗产的权利和赡养双方父母的义务。
若婚后生育两个子女,男女双方名下各一个,各自顶门立户。若婚后只生育了一个孩子,则由双方商议确定姓氏,一般倾向于女方。不论是哪种形式,双方结婚前都要立婚约为据,婚约的签订一般在结婚仪式上进行。大多数在办酒席待客时签约,以显隆重严肃。
婚礼上,由族长主持仪式,婚约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婚后双方共同遵守。在财产分配上,若双方婚姻破裂,如果是男方提出离婚,财产归女方,男方不具有财产分配权;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财产则男女双方各一半。
与中国现行婚姻制度不同的是,康县南部的这种婚俗,由女子来传递香火,延续血脉。家家户户执行的都是“留女不留男”,也就是生下儿子养大后嫁出去,生下女儿则留在家招婿,户口簿上一般登记的户主都是女人。
这种婚姻也要借助媒妁之言的“穿针引线”。男子定亲时,由男方长辈请媒人到女方家说媒。男女定亲前媒人与双方商定时间、彩礼、嫁妆等,再请先生“合八字”、“选吉日”、“三书六礼”后确定婚事。一般女方不跟男方要彩礼,相反还要为男子缝几套新衣服、准备生活用品和嫁妆。出嫁的男子,逢年过节可回家看望生身父母。不过,大年三十必须在女方家里过,大年初一后才可回家探亲走友。
结婚时,男女双方都需宴请宾客。男方家在头一天举办,女方家在第二天举办。结婚的那天,“待嫁”的新郎佩戴大红花,携带嫁妆,拜别父母,入轿,新娘的亲人引轿,迎亲队伍敲锣打鼓、吹起唢呐,边走边唱,将新郎嫁出门去。到女方家,男女双方上香、敬酒,拜见双方父母,改口叫爹娘,互戴胸花,互赠戒指,将新郎娶进门里。
“女娶男嫁”,是康县民众用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创造出的民间民俗文化,据统计,目前康县南部的5个乡镇已有6000多户的家庭,打破女儿不能传宗接代的旧传统,这种奇异婚俗不仅解决了农村有女无男户家庭发展生产、赡养父母的问题,同时也促进了家庭的和睦,社会的和谐。
康县“女娶男嫁”奇异婚俗在2017年10月被被甘肃省人民政府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近年来,康县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使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组织力量用口述历史、原生态记录、制作全程影像的方式,全面保存了“女娶男嫁”非遗项目的完整影像资料,并将“女娶男嫁”逐渐打造成为了宣传康县民俗文化的一张靓丽名片,有效的推动了康县乡村旅游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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