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6.7”重大交通事故案昨日开庭,居然是这样的结果...
昨天上午,引起社会普遍关注的来宾“6.7”重大交通事故案在来宾兴宾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事故现场)
(肇事司机覃某敏)
(庭审现场)
公诉人提起公诉后,由于被害人家属对被告人覃某敏交通肇事罪提出不服。11时05分,审判长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公诉人对覃某敏的案情、证词做出陈述)
(被害人家属旁听)
案情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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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13时18分,覃某敏驾驶一辆桂R牌大货车至来宾市桂中大道延长线一处十字路口时突然右转,与同向直行的由卓某驾驶的电驴发生碰撞,导致电动车上的卓某夫妇两人当场死亡,卓某2岁的儿子受轻微伤。
22
6月7日中午,网友们对货车突然右拐的行为表示愤怒及谴责。
3
6月8日上午,经查,货车司机覃某敏(男,43岁)驾驶大货车行经事发路口时,因不熟悉来宾市区道路,只知道在某车行的十字路口处应右拐。当行至案发路段直行十余米后,覃某敏突然看见某车行标识牌,发现已超过右拐路口,随即草率打方向右拐,酿成事故。
4
6月8日,货车司机覃某敏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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