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PPP年度热点话题之八:金融机构充当社会资本
明树数据搜集 2017 年度引发讨论的10个热点事件及重要政策文件,提取事件或政策文件中引发 PPP 界共同探讨的话题,以 PPP 知乎、PPP导向标等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解析文章为主要来源,概述 2017 年度热点话题背景及主要内容,并摘选部分 PPP 专家的观点,PPP导向标将分10期推出,以飨读者。
八、金融机构充当社会资本
——武汉地铁 8 号线、贵阳地铁 2 号线
相对于传统政府类项目,PPP项目不仅是投资、建设,还有运营、管理,因此一般 PPP项目都有投资、建设、运营的专业社会资本方。贵阳市轨道交通 2号线一期工程 PPP项目被两家金融机构以360亿中标价拿下,因专业的社会资本方不见踪影,被质疑有违PPP本义,但也有金融机构认为,这是一种创新。
无独有偶,武汉市轨道交通 8号线一期 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预成交结果公示三家银行组成的联合体胜出,全部由银行组成的联合体将要承担轨道交通项目的投资方,而不再是融资方的角色,紧接着财政部办公厅发文要求湖北省财政厅对该项目中不规范之处进行情况核实。
财政部发文要求对武汉地铁 8号线一期 PPP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分配不当等问题进行核查的事件持续发酵,济青高铁PPP项目、贵阳地铁 PPP项目同样也引发了系列讨论,关于金融机构是否能够成为 PPP项目中的社会资本,以及怎样才是合格的社会资本的话题成为关注焦点。
根据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规定,社会资本是指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企业法人,但不包括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另外,发改委颁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中描述,签订项目合同的社会资本主体,应是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或其他投资、经营主体。目前财政部和发改委公布的一系列 PPP操作文件中,并没有明确金融机构不能作为社会资本中标PPP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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