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沁阳市电网工程项目承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电网项目审批效率,市发改委起草了《沁阳市电网工程项目承诺制实施办法》, 已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修改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沁阳市电网工程项目承诺制实施办法
2022年10月18日
附件
沁阳市电网工程项目承诺制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电网项目审批效率,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电网工程项目试行承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本办法所称电网工程项目,指核准权限在县级的电网项目的建设与改造。申请企业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承诺制。
二、 工作流程
(一)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企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684号)相关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含招标方案),按要求提供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作出信用承诺。根据项目情况,企业自愿填报《沁阳市电网工程项目核准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2),就符合产业政策、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影响及项目信息真实性等事项,向发改部门作出书面承诺。
(三)申请项目核准。企业通过在线平台,填报完善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总投资等基本信息后,上传《项目申请报告》、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沁阳市电网工程项目核准信用承诺书》等相关附件,同时向发改部门提交国家(省、市)规定的纸质材料,申请项目核准。
(四)完成项目核准。发改部门通过在线平台,审核企业填报内容。若企业填报信息不齐全,一次性告知应补齐材料;若企业填报信息无误,且按照要求完成信用承诺,项目即通过审核,发改部门予以核准。
(五)取得核准文件。企业通过在线平台或窗口,自行打印(领取)项目核准批复,同时到窗口办理送达登记表并完成沁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信息录入工作。
(六)纳入信用体系。依托沁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沁阳网站,发改部门负责将市场主体的信用承诺信息及践诺(违诺)信息进行归集公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
三、强化项目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一)发改部门相关业务科室严格履行批后监管工作,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根据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准入标准及相关环保要求等,依法加强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对所有以承诺制形式取证的申请项目,在项目开工后发改部门必须开展现场核查。一经发现申请企业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核准文件。
(二)企业未依法办理核准手续即开工建设或者未按照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的,由发改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者责令停产,项目应视情况予以拆除或者补办相关手续;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核准文件,尚未开工建设的,由发改部门撤销核准文件;同时,由发改部门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三)出证后,若发改部门认为需要修改完善申请材料,申请企业应当在取得核准批复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在线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项目建设过程中,企业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需要变更已核准建设地点或者对已核准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在2年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 向核准机关申请输延期手续;未办理变更或延期手续的,视为违规建设或核准文件失效。
(四)发改、自然资源规划、城管、园林等部门要对企业承诺事项中涉及本单位内容做好相关监管指导工作。
四、建立信用承诺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挂钩机制
(一)企业通过在线平台申报项目核准时,在线平台自动生成作为该项目整个建设周期身份标识的唯一项目代码,纳入统一监管。
(二)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依法依规采取信用约束或惩戒措施。
未履行《沁阳市电网工程项目核准信用承诺书》相关内容开展项目建设的;应申请办理项目核准但未依法取得核准文件的;提供虚假项目核准信息,或者未依法将项目信息告知发改部门,或者已核准项目信息变更未告知发改部门的;不按照批准内容组织实施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本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附件:1.沁阳市电网工程项目承诺制实施流程图
2.沁阳市电网工程项目核准信用承诺书(范本)
附件1
附件2
沁阳市电网工程项目核准信用承诺书(范本)
沁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我单位拟投资建设的 项目,总投资 万元,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现提出项目核准申请,经审慎核查后承诺以下内容:
一、项目不危害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国家安全。
二、项目符合相关发展建设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
三、项目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
四、项目不对重大公共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五、严格按照规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已经取得可研咨询意见、规划主管部门意见。
六、项目开工前依法办理环保、水保、地灾、矿产、文物、征地等相关手续。
七、向贵委申报的相关信息完整准确、真实有效。
八、项目实施和运行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 范的规定,如后续出现任何违背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群体事件等 现象发生,接受贵委撤销该核准决定。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九、同意将承诺和践诺信息作为我单位信用记录由“信用沁阳”网站归集并合规应用。
特此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