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势力作为国家和社会肌体上的毒瘤,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此,常州两级法院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审结涉黑恶案件共24件,判决涉黑犯罪的被告人共131人,其中有一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昨天(11月1号),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法院近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其中一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6人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9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达30%。
上午,常州全市两级法院公开集中宣判了5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新北法院审理的“潘祥立等七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和“丁增飞等五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金坛法院审理的“被告人李卫俊等五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武进法院对审理的原陆川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中的漏网分子徐善清,以及原朱香玉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漏网分子陈习康也一并进行了宣判。这次集中宣判,共有1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四年及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68万余元,追缴违法所得371.7万余元。
常州全市法院进一步强化“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开展“打财断血”专项执行月活动,共开展“打财断血”专项执行行动27次。下一步,全市法院将对涉黑涉恶案件“打财断血”情况进行再梳理,对漏查漏缴黑恶财产的,依法予以查扣收缴。
常州全市法院已开展“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整治,建立了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对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再审疑似“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472件,裁定驳回起诉389件。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