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深圳市于2021年4月制定了《深圳市优质产业空间供给试点改革方案》(深府函〔2021〕43号),提出政府主导、国企实施,按照“低成本开发+高质量建设+准成本提供”优质产业空间供给模式,通过“总成本+微利”的方式,面向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分割销售,实现优质产业空间供给与优质成长型企业需求的精准匹配。深圳宝龙专精特新产业园项目作为首批产业空间试点项目用地之一,为企业提供标准厂房为主导、定制厂房为特色的高标准制造业空间。
为进一步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空间的需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2022年3月23日发布的《公开征集企业购置厂房需求的公告》的基础上进行了部分调整,扩大了企业遴选范围,现联合发布第二次企业遴选报名的申请指南,拟向社会公开征集购置厂房的企业及需求。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深圳宝龙专精特新产业园试点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地处南同大道与宝龙三路交汇处,包括03-21-03、05-03-01、03-21-04、03-22-04、05-04-01地块五个地块,占地103707.87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88404.32平方米(工业用地约83711.32平方米,商业用地约4693平方米),交通设施用地15303.55平方米,交通设施用地为公共通道用途(允许地上地下连通,不含道路)。该宗地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400439平方米,其中厂房341624平方米,宿舍29631平方米,酒店22454平方米,商业2330平方米,食堂2000平方米,公配设施2400平方米。首批预计2023年12月建成完工。
项目用地法定图则规划图
项目五个地块分布图
二、入选企业类型
入选企业范围包括:深圳市内外及龙岗区内的符合先进制造业要求的优质成长型企业、上市及拟上市企业。为打造专业化先进制造业园区,优先引进IT产业、BT产业和低碳产业内的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新能源、生物医药、超高清视频显示、安全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内的企业;为符合深圳市产业发展定位,引进属于深圳市2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8大未来产业集群的企业。具体要求如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优质成长型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经政府部门认定的深圳市级(含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制造业企业、市“链长制”重点产业链重点企业名单企业;②连续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超过2000万元的制造业企业。
2.上市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和北交所挂牌上市的制造业企业。
3.拟上市企业:公司有明确的上市计划且会计师、律师、券商等中介机构已确定并签署辅导协议,将2024年或之前作为报告期,拟在2024年12月31日前申报IPO的拟上市制造业企业。
4.龙岗区内由于城市更新、土地整备等改造项目需要安置的企业。
5.龙岗区政府认定对解决“卡脖子”关键技术或进口替代意义重大的企业。
三、报名时间
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4月5日
四、报名方式
请登陆龙岗政府在线\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通知公告(https://www.lg.gov.cn/bmzz/gxj/xxgk/qt/tzgg/)详细阅读《深圳宝龙专精特新产业园基本情况及申请指南》(附件)。
请有购买厂房需求的企业填写《深圳宝龙专精特新产业园产业用房需求报名申请表》(附在<深圳宝龙专精特新产业园基本情况及申请指南>内),填写后发送至邮箱:lgcykjbzk@lg.gov.cn。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将对申报企业进行预审,预审通过的企业需准备详细材料,进入评审阶段。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海关大厦10楼1019室
咨询电话:朱小姐(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0755-28949031)
附件:深圳宝龙专精特新产业园基本情况及申请指南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