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周报 2019-01-17 10:15:35
2018年永州扫黑除恶战果排名全省前列
破获5起涉黑案60起涉恶案
新湖南客户端·法制周报1月17日讯(记者 雷昕)从中央到农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席卷全国。永州市委市政府积极发动干部群众,扫除黑恶势力,涤清政治生态,民生环境,净化党员干部队伍,筑牢党的基层政权执政根基,还群众和谐稳定平安的生活环境。
2018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局之年,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年。永州打掉了5个黑社会性质组织、60个恶势力团伙,扫黑除恶战果数位居全省前列。
△参战民警整装待发。
战果 多项指标均居全省前列
据永州市扫黑办魏绍辉介绍,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市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5个、恶势力团伙60个。破获刑事案件249起,刑事拘留450人,查封冻结资产522余万元。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16件,查处31起,立案21起,采取留置措施5人。排查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323个。侦破黑恶案件数、打击“保护伞”数和排查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数,永州均居全省前列。
目前,永州已成功侦办宁远“2017·9·10”、冷水滩“2018·1·8”和道县“2018·6·23”等5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其中,“2018·1·8”涉黑专案共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34人,到案127人,破获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17类刑事案62起,是近年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人数最多的一起涉黑专案。
通过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永州刑事发案持续下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上升。2018年,永州市公众安全感测评高于全省平均分1.81分,扫黑除恶民调成绩高于全省平均值0.94分。
△召开迎接湖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汇报会。
制度 创立联席会议、常态会商机制
永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扫黑办主任王俊斌介绍,扫黑除恶斗争开展后,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晖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赵应云任第一副组长,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何录春,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刘新良任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从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等单位抽调人员成立扫黑办公室集中办公。
2018年2月28日,市委组织召开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发动专项斗争。在“2018·1·8”涉黑专案抓捕行动中,李晖到市公安局为参战民警作战前动员,指挥开展专案集中收网行动,一举打掉了长期盘踞在冷水滩、东安等地的涉黑犯罪组织。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永州市创新创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常态会商机制,建立政法部门和纪委监委、组织部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实行边摸排、边取证、边收网、边整治、边追责。
建立健全重大案件会商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涉黑涉恶案件常态会商,提高办案质效,降低诉讼成本。在“2018·1·8”专案行动中,市纪委监委和市县两级公检法司密切配合,就解决打击“保护伞”问题进行专题协商。
市扫黑办还出台了《永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完善建立线索移送、举报奖励、线索排查、督导考核、信息报送等制度,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考评内容,扫黑除恶成效评估结果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绩效评估和单位评先评优重要内容。推行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4级“法定代表人签字背书”制度,认真开展督查督导,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2018年10月11日,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约谈了双牌县。祁阳县下达督办函9件,通报县直单位13个,并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江华县对3个县直单位、2个乡镇进行了通报批评。
△召开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
打击 大兵团合成作战 调动群众参与度
“永州公安把实战攻坚、创新战法作为侦破案件的关键一环,坚持深度经营、循线深挖,全面掌握涉黑涉恶犯罪组织体系、骨干成员和主要犯罪事实等,制定好收网抓捕方案,集中收网。”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夏卫武介绍。
针对犯罪分子牵涉面广,反侦查意识较强等特征,警方采取上提一级、异地用警、异地办案、指定管辖等方法,排除案件侦办阻力和干扰。同时,坚持分块侦查、整体移诉的原则,集全市之力抽调精干警力进行大兵团作战、合成攻坚。在“2018·1·8”涉黑专案行动中,全市公安机关各警种抽调280余名骨干民警组成专案组,以专业化、信息化破解涉黑恶犯罪的职业化,全面查清黑社会性质组织违法犯罪事实,实现精准打击、全面打击、彻底打击。
通过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和决心并参与到行动中来。2018年,共收到群众举报线索537条,群众来信来访216人次,通过筛查发现黑恶犯罪团伙线索8条。9名受害者、17名目击证人到公安机关指证犯罪团伙的犯罪事实,30名黑恶犯罪团伙成员主动投案自首。
加强重点领域和特种行业场所管理,强化黄赌毒以及地域性犯罪的集中打击整治,全力挤压黑恶势力活动空间。
扫黑就要铲除黑恶势力生存土壤,土壤就是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截至目前,公安机关移交“保护伞”线索28条,市纪委监委调查留置5人,一批群众恨之入骨的黑恶势力“保护伞”被连根拔起,提升了党政干部队伍纯洁度、战斗力和执行力。
△案情研判。
定性 严格依法办案“证据确凿”
为了更好地指挥专项斗争行动出战果,证据充分,定性定罪明晰,市扫黑办的检察院工作人员认真翻阅了2018年1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意见》根据《刑法》第294条第5款中规定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作了详细解释。如组织特征包括通过一定形式产生的明确职务、称谓的组织者、领导者,也包括在黑社会性质组织中被公认的事实上的组织者、领导者。成立的时间可以按照足以反映其初步形成非法影响的标志性事件的发生时间认定。
“扫黑除恶案件定性一定要准确,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不走偏不误判,要尊重法官独立审判权。”市中院负责扫黑除恶案件的刑三庭副庭长蒋胜毅认为,如何给涉嫌黑恶势力的犯罪分子定性定罪,考验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的办案判案水平。
夏卫武介绍,在“1·8专案”中,一些主要头目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避重就轻。市公安局抽调法制民警组成综合组,指导办案。综合组对审讯材料进行归纳汇总分析,再指导审讯组进一步开展工作,补充证据,最后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办理黑恶犯罪案件必须证据环环相扣,形成牢不可破的证据链。综合组在办案中很重要,他们的工作保证案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夏卫武说。
“公安侦查审讯收集证据主要在于对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犯罪主体事实的证据查实收集,证据是孤立的。检察院在补充证据的环节更多的是对涉黑案件的4大特征定性进行证据核查并锁定形成证据链。”市检察院“1·8专案”负责人丁思宇强调。
△周建华等人重大毒品犯罪案宣判现场。
拔根 扫黑和打击“保护伞”同步进行
“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往往以金钱铺路,拉拢腐蚀少数党政领导和干部,积极寻求‘后台’和‘保护伞’,极力逃避法律打击。在此次涉黑的3起案件中,‘6·23’专案和‘1·8’专案均发现有党员领导干部充当‘保护伞’,多次帮助犯罪分子规避违法风险、逃避法律打击,致使黑恶势力不断坐大。”市纪委常委唐元对记者说。
2018年8月以后,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调整斗争方向,确定扫黑除恶工作和打击“保护伞”同步进行,把查处“关系网”“保护伞”作为衡量扫黑除恶成效的重要标准。坚持“一案三查”,既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追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还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责任。
永州市出台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监察工作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制度,成立了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领导小组,由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杨永任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调集一批有丰富经验的办案能手,优先集中攻坚“保护伞”案件。
唐元告诉记者,市纪委会同公安、政法机关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与“保护伞”线索双向移送、案情双向通报、立案取证审讯调查双向介入、案件查办结果双向反馈机制,打好协同战。对移交的涉恶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处置交办,实行包案联办、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基层案件提级办理,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和推动不力地区进行督查严办。截至2018年11月,1名副处级干部及4名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副职因涉嫌“保护伞”问题被立案审查。
同时,市纪委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鼓励涉案人员投案自首。道县“6·23”涉黑案主犯黄某军,向社会非法集资用于犯罪活动,部分公职人员也参与其中。市纪委监委和市委政法委于2018年9月21日在道县召开案情通报会,发动涉案人员投案自首,此后9天,11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说明了问题。
截至2018年10月23日,永州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16件,查处36个,立案33件,采取留置措施5人,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得到省纪委省监委表扬。
净土 治乱强基铲除黑恶源头
受历史因素和地域条件影响,永州民风强悍,在一些边远农村,少数群众法治观念较为淡薄,宗族意识强,容易受黑恶势力裹挟丧失理性,参与黑恶犯罪活动。”王俊斌分析永州黑恶势力成因时说。
在查处“2017·9·10”涉黑专案中,宁远中和镇犯罪嫌疑人欧阳某勇,凭借宗族势力帮人打架了难,吸收越来越多的社会无业人员充当马仔,形成宗族化的犯罪组织。“2018·6·23”涉黑专案中,团伙成员黄某军、黄某平等人也依托近亲血缘关系,形成家族式涉黑犯罪团伙。
黑恶势力为了逃避打击,往往瞄准监管薄弱的农村,有的甚至在村支两委培植或安插代言人,破坏党的执政根基。在打掉的60个恶势力团伙中,农村恶势力团伙有27个,占45%,7名村干部因违法违纪被查处。
此外,目前黑恶势力呈现出向新行业、新领域扩张的趋势,大多以表面合法形式掩盖违法犯罪行为,隐蔽性越来越强。一些黑恶势力以“现金贷”等民间借贷为幌子,通过“套路贷”等新型违法犯罪形式,诱骗受害者上当,强占豪夺受害人资产。在“6·23”涉黑专案中,黄某军等人为首的涉黑犯罪组织,以借贷为名,采取阴阳合同、隐瞒高额利息、高额违约金等方式,让受害人进入圈套,并通过多种暴力手段逼债,搞垮了4家企业,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下一步,永州市将进一步分析黑恶势力特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攻坚”,在治乱强基上下功夫,不断强化行业治理,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真正从源头上防止黑恶势力产生。
责编:曾金春
来源:法制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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