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焚烧枯枝树叶、垃圾对环境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还存在火灾隐患。”近日,集士港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查处了一起露天焚烧案件,当事人依法缴纳了罚款200元人民币。
据悉,日前,集士港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市民举报,反映水木年华小区南面存在乱焚烧现象,烟雾刺鼻。队员立即前往查看,发现有人正在焚烧树叶。队员当即上前制止,并当场将火扑灭。随后,执法队员告知当事人露天焚烧树叶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属于违法行为,且该位置周边都是小区和厂房,稍有不慎引起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当事人也认识到了错误并表示今后不再随意焚烧枯枝落叶。执法队员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我们会继续加大巡查和监管力度,对随意乱焚烧行为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同时结合‘进村、进社区’工作,不断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大家规范处置秸秆、树叶、垃圾等。在此,也呼吁广大市民遵纪守法,共同维护良好、安全的生态环境。”集士港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