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委员会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在 串通投标中最为隐蔽的一种方式就是 评标专家、 评标委员会与投标人的 串通投标,这个方法不仅隐蔽,而且很难找到破绽,让招标人、 招标代理公司经常是束手无策,而且违法最为严重,对招标人的利益损害最大,下面就小编和大家分享评标专家、评标委员会与投标人的串通投标的认定方法:
1、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与投标人在评标之前私下接触,商量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
2、评标专家明智与投标人有利益关系而不主动回避的;
3、评标专家发现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不指出或者作 废标处理;
4、评标专家发现投标文件中的 资质文件、业绩情况等有弄虚作假的视而不见;
5、评标专家对投标文件中明显的技术缺陷、 技术偏离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故意不指出其中的问题;
6、 评标专家对投标人之间 串通投标存在的事实视而不见;
7、评标专家在 详细评审中,没有合理的理由有意给某个投标人提高或降低其分值,让其中标或者不能中标;
8、评标专家对不同投标文件存在明显的类同或报价呈规律性变化的投标人不做 废标处理;
招标人或 招标代理公司发现评标专家、评标委员会与投标人之间存在串通投标的行为,应当向有关监督管理机构出具书面局部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有关监督管理机构在调查认定后,可以终止该评标专家的评标资格,对已经中标或者已经签订合同的,该中标人或已经签订的合同无效,重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