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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压煤村庄搬迁管理办法》出台
记者 杨璐
记者从山东省政府网站获悉,《山东省压煤村庄搬迁管理办法》已经2022年12月1日省政府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所谓压煤村庄是指在开采范围内压覆煤炭资源的村庄,通俗讲就是地下有煤矿资源的村庄。
上述办法的出台主要是为了规范压煤村庄搬迁活动,维护压煤村庄搬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压煤村庄搬迁活动。
办法明确,压煤村庄搬迁应当确保搬迁后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达到或者超过原有水平。煤矿企业在制定煤矿生产接续计划时,应提前5年编制压煤村庄搬迁计划,并报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压煤村庄搬迁工作的部门。
压煤村庄搬迁方案应当在拟搬迁村庄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半数以上村民对搬迁方案有异议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村民代表、煤矿企业召开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搬迁方案。
补偿安置方面,办法规定压煤村庄搬迁补偿安置应当遵循足额补偿、妥善安置、平等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搬迁村民搬得起、住得下,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搬迁村民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应当先建安置房、后实施拆迁;搬迁村民选择货币补偿的,应当先补偿到位,后实施拆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村民会议多数人同意为由强制拆除村民个人住房,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通行等方式迫使村民搬迁。
办法规定,压煤村庄搬迁资金应当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其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示,接受搬迁当事人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扣留或者私分搬迁资金。
发布于: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