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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87万余元!广元利州公安原治安大队教导员受贿案一审开庭
2月13日,四川广元市利州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教导员、二级警长的严勇受贿一案。据利州区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严勇在任副大队长、教导员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移动炸药库销售代表、爆破工程公司负责人等提供帮助和关照,收受服务、管理对象财物共计87万余元。该案将择期宣判。
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11月至2022年7月,被告人严勇在任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教导员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移动炸药库销售代表聂某、爆破工程公司负责人赵某等12人在移动炸药库销售、爆炸物品审批、安全检查等方面提供帮助和关照,用收现金或“以贷收息”等方式陆续收受服务、管理对象财物共计87.206667万元。
被告人严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宣判。
利州区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称,为加强“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的警示教育作用,利州区政法委、法院、公安分局等组织干警对该案庭审进行旁听。
据介绍,近年来,利州法院注重发挥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释法、庭审教育功能,主动邀请各职能相关部门参与庭审观摩,让职务犯罪庭审现场成为反腐倡廉教育的生动课堂,通过鲜活的反面教材,教育党员领导干部时刻筑牢廉政“底线”,达到警钟长鸣、以案释法、以审促廉的积极社会效应。
红星新闻记者 汤小均
编辑 郭宇 责任编辑 魏孔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