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泉:我也谈谈“河南醉驾女被判无期”
(2020-11-08 16: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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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案例张洪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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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洪泉
河南“玛莎拉蒂撞宝马致死”案宣判,涉事女司机谭明明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无期。车内另两人获缓刑,3人共计赔偿千万。去年7月,谭明明醉驾玛莎拉蒂刮擦多车逃逸后追尾宝马轿车,造成被撞宝马车燃烧致车内2死4伤。死者家属表示,曾拒绝谭家457万元赔偿,只求重判。(千龙网2020年11月6日)
河南醉驾女被判无期,这个结果让我吓了一跳,估计也有相当一部分读者如此感觉。对于这个案子,究竟该如何审判,不能被网络带偏,要依照法律条款,可以“就高不就低”,但不适合超越相关条款。
酒后驾驶不对,醉驾更是不应该。普通人不能如此做,富人更不应该这样,无视交规、无视法律,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哀被撞者之不幸,叹撞人者之不幸,更悲此案件之严重,总之三个字“不应该”!值得反思,值得深思,值得反省。
这些年来,仇官仇富仇强者是互联网上的一个偏向,退一步讲,如果是一辆夏利轿车或机动三轮车和宝马相撞,出现了这个伤亡结果,网络上还会民意汹汹,舆论哗然,要求“杀人偿命”的呼声不绝于耳,社会上还会对这起酒驾表现出如此程度的深恶痛绝吗?或许不是,读者的倾向性或许成为呼吁宝马车赔偿弱势群体,成为另外一种方向。
这些年来,互联网上经常提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呼吁的方向就是弱势群体要和官员、富人、强者一样,不能有偏向,要一律平等。事实上,经过多年的呼唤、呼吁,当前法律面前基本实现了人人平等,相反,倒是官员、富人和强者一面临官司,却走向了弱势群体一面,包括部分法官和相当多的民众一看是这几类人群,就连连喊打,直接将法律带偏,从严从重处罚,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内涵和本意。
现实中,一个三轮车或自行车闯红灯,和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一些地方往往会因照顾弱势群体的缘由,去让没有责任的一方多少给与点赔偿。久而久之,助长了弱势群体违章的气焰,甚至把违章当成了常态,当成有理,当成应该。
在法律实践过程中,如果发现并认为有钱人在事故中应承担更多的法律义务,不妨将其列入立法程序,进行专门的研讨,走相关程序,最终成为法律,在将来的法律实践过程中认真落实,从而达到“有法可依”,进而“执法必严”。